蓝色河畔MIP化改造项目

让城市交通更文明,潮州交警在行动!

交通安全综合大整治

又双叒叕来了

无牌无证驾驶、机动车乱停占道

三轮车非法改装……

这些不文明的交通行为

都是交警蜀黍查处的重点



交通安全综合大整治

为进一步确保春节期间城区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让广大市民欢度一个祥和有序的节日,1月15日,潮州交警支队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精心谋划、统筹安排、多措并举,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数月的大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及机动车乱停乱放占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01

持续整治“野三轮”

在执法过程中,有三轮车主坦言,明白“非法改装”比较危险,但关于为什么这样做,则给出“为了讨生活”的说法。



 一直以来,三轮车非法改装违法行为备受关注,这种改装的三轮车安全性能低,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02

“无牌无证”上路行驶

在行动中,多辆上路行驶的“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车被交警蜀黍查扣;其中,外卖骑手行业几乎成了重灾区。





无牌无证驾驶机动车是违法行为



法律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及时退还机动车。

03

乱停乱放,占用非机动车道及盲道



机动车停在非机动车道,侵占了行人和非机动车的通行权利,让本就不宽敞的道路更加拥挤,交警蜀黍决不允许,贴单处罚!











01

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按规定停放在相对应停车泊位内,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行道;

02

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非机动车泊位、交叉路口等地方禁止机动车临时停放;

0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设置停车泊位或在停车泊位内设置障碍,妨他人停车。

来源:潮州交警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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