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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18岁以上人群“第四针”全面开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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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当前疫情形势

即日起

潮州全面“开打”

18岁及以上人群

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针

(简称“第四针”)


18岁以上并完成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满6个月的人群在“愿接尽接”原则下,可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第四针”!其中,60岁及以上、有基础性疾病、免疫力低下和感染高风险的4类人群,是优先考虑接种“第四针”的重点人群。

第四针怎么“打”?

“第四针”需与“第三针”(即第一剂次加强针)时间间隔6个月以上。

按国家方案要求,“第四针”优先采用异源(混打)加强免疫。目前,我市主要用于“第四针”的疫苗有4款新冠病毒疫苗,包括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珠海丽珠重组新冠病毒融合蛋白(CHO细胞)疫苗、肌注式和吸入用康希诺腺病毒载体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具体组合如下:

3剂灭活疫苗+1剂肌注式或吸入用康希诺腺病毒载体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3剂灭活疫苗+1剂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

3剂灭活疫苗+1剂珠海丽珠重组新冠病毒融合蛋白(CHO细胞)疫苗

3剂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1剂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

2剂肌注式康希诺腺病毒载体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1剂肌注或吸入用康希诺腺病毒载体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接种禁忌及暂缓接种情况
01
既往接种疫苗时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
02
急性感染性疾病处于发热阶段暂缓接种;
03
严重的慢性疾病处于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如正在进行化疗的肿瘤患者、出现高血压危象的患者、冠心病患者心梗发作、自身免疫性神经系统疾病处于进展期、癫痫患者处于发作期等;
04
如果确诊感染了新冠病毒,康复后要间隔6个月以上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提供吸入式疫苗门诊

目前,吸入用康希诺腺病毒载体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已陆续在以下门诊开展:



1
城  区:潮州市中医医院、湘桥区人民医院、磷溪卫生院、枫溪区人民医院;

饶平县:饶平县青少年宫、黄冈卫生院、钱东卫生院、三饶卫生院,樟溪卫生院;

潮安区:浮洋卫生院、彩塘卫生院

全市新冠疫苗接种点一览表


接种疫苗是预防和控制

新冠病毒最有效最简单的方法

尤其是60岁以上老年人群、

具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人群、

免疫力低下人群

请尽早完成“第四针”接种

尽快提升自身对新冠病毒的免疫力

减少重症和死亡的风险



来 源 | 潮州疾控编 辑 | 吴   曦总编辑 | 黄湘花总统筹 | 陈建娜







303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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