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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汕头老龄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实施 构建社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汕头市老龄事业、养老服务体系和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日前,《“十四五”汕头市老龄健康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实施。



根据《汕头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数据,我市60岁及以上常住人口为853635人,占比15.52%,我市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未富先老”的特征日趋明显。随着传统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空巢、留守、独居、失能等老年人家庭数量大幅增加,基本养老需求日趋增多,高龄失能长期照护刚需不断加大,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必将产生全面而深远的影响。

规划提出

到2025年,全市老龄事业、养老服务体系、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制度框架基本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养老保障水平调整机制基本建立。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老年宜居环境、设施得到改善,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到2035年,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的老龄事业发展体系,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不断健全,老年人社会参与水平不断提高,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共识普遍形成,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围绕“十四五”目标,规划从夯实社会保障基础、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深化医养结合发展、推动老龄产业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倡导积极健康老龄观、加强法治保障、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等八个方面进一步推进我市老龄事业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和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规划提出

要推动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相衔接的多层次长期照护服务体系。

坚持公办(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核心功能,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普惠和示范作用,对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老年人做到应养尽养,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保障经济困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等失能老年人服务需求。

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和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提升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进一步盘活养老床位存量,增加护理型床位供给,不断提升养老机构长期照护服务能力。

充分发挥城市养老服务资源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各区(县)养老服务资源共享共建,引导城市与农村养老机构对接帮扶,扩大优质养老服务资源覆盖面和受益面,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衡发展。



规划提出

全面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分区分级规划建设要求,落实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旧城区和已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的标准配置补齐。

优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加快建设分布式、多功能、专业化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镇(街道)范围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协调指导等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机构(中心),推动构建城市社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逐步健全层次清晰、功能互补、区域联动的县、镇、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完善社区养老服务,支持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低偿或无偿用于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扩大群众家门口的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

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大力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将专业化服务延伸至家庭,向居家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或者家政服务人员提供居家上门、生活照料、家务料理、康复护理、培训支持、精神慰藉等服务,推动失能失智和高龄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

同时,完善医养康养结合体制机制,大力支持举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各类养老机构与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合作,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建设覆盖家庭、社区和机构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

来源:汕头融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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