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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海事提醒: 大雾来袭,切莫“雾”入迷途

潮州海事提醒:

大雾来袭,切莫“雾”入迷途



 近日,广东省多地大雾天气频发,水面能见度降低,造成船舶了望、定位困难,严重影响船舶航行、作业安全。本期小编和大家聊一聊在能见度不良时船舶安全航行的相关知识。





海事码头大雾笼罩

1

雾航难点

01

能见度不良。视线受限制,无法用肉眼保持有效瞭望。

02

严重依赖AIS、雷达、GPS、ECDIS等电子设备。由于视线受限,无法在足够的距离上发现周围来船、航标或其他物标,并迅速判断他船动态以及他船所采取的避让行动;由于缺乏参照物,无法对船位进行比对,影响船舶定位和导航。

03

采用安全航速后,风流对船舶的影响加大。既增加了船舶操纵难度,使推算航速和航程的准确性受到较大影响,既降低了推算船位的精度,同时也直接影响着船舶在危险物附近的航行安全。

2

雾季航行注意事项



根据能见度及时作出判断

01

能见度不良情况下,应立即备车,使用适合当时环境、条件和本船特点的安全航速。开启雷达并正确予以使用,迅速测定船位,加强瞭望,开启航行灯。船长应上驾驶台指挥。雾航中使用甚高频无线电话,应在16频道保持守听,定时播报本船船位、动态、雾情,并与附近船舶交换各自情况、动态,协调避让意图、行动等。

02

当视线恶劣、渔船密集、避让困难、航道复杂及船长对航行安全无把握时,为确保船舶雾航安全,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船长有权择地锚泊或滞航,切勿盲目航行。



进入雾航前做好充分准备

01

船舶进入雾航前应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做好公司雾航记录,在航海日志、车钟记录簿、和轮机日志上认真记录船舶雾航采取的各项措施。船长应督促驾驶员对各种航行仪器、雾号和航行灯进行检查,以确保雾航中正常使用,督促有关人员检查排水和水密设备,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02

及时抄收天气预报、气象传真、航海警告和雾航警报,船长对雾情资料、航区特点、潮汐潮流及通航密度等信息应做到充分的掌握,结合本船性能和特点,做好各种复杂条件下的应急预案准备并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

03

驾驶人员应保持正规了望,悉心观察,从灯光、水天线、风向、目标等的变化中判断能见度是否正在恶化,是否正在进入雾区。

04

轮机长应按船长要求备足供主机变速的燃油。



采取合理航行方法

01

采用安全航速并加强瞭望 ,切不能单凭经验或片面强调生产,或者过分迷信雷达。

02

合理利用船舶助航和导航设备 ,多种方法同时进行导航定位,互相对比,提高精度。

03

按规定鸣放雾号 ,听到它船雾号来自正横之前时,应立即停车,再相互呼应,判明情况,绝不允许看不见他船或他船航向与位置未能充份确定之前,就改变航向和相互施放转向声号,这样极易导致相反的效果,而引起碰撞。

04

密切关注雾情预报 ,航行时,要及时通过甚高频设备对周遭船舶广播本船的航行状态,雾情等,及时与周遭船舶交换各自情况和动态,及时协调避让。

05

合理绕航,适时抛锚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进抛锚,等待雾情改善,能见度变好以后再行出发。

3

值班员应该怎么做

驾驶员:

在雾袭到以前,当值驾驶员应当抓紧时机,利用航行仪器测定船位。

在雾袭到的时候,当值驾驶员应当立即采取下列措施,并且报告船长:

(1)摇预备车,适当减低速度,并且将遇雾情况通知当值轮机员(缓慢速度的程度,应当根据当时的视距,船舶倒车的能力和灵活性决定,也就是在雾中航行,如果突然发现来船,一般要求能够在来船的半距上,停止本船前进);

(2)开始发放雾号;

(3)派遣水手到船首瞭望,如果风浪过大不能在船首瞭望,可以派他在驾驶台瞭望;

(4)根据情况,下令关闭全部或者部分水密门;

(5)准备各类救生设备,以便随时使用,并准备至少救生艇一艘在立即下放的状态。

船长:

船长获悉雾袭后,必须立即到驾驶台亲自指挥。当值驾驶员将船位、四周环境和已采取的措施告知船长。船长应当研究已采取的措施并应特别注意现行船速是否确当。如雾航持续时间长,船长可根据情况许可,交代给值班驾驶员后在海图室内休息。

轮机员:

不论船速多少,当值轮机员应当使锅炉保持全部汽压,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全速倒车。

轮机长:

轮机长应随时下机舱监督检查,确保机、电、炉设备及其系统运转正常。

全船人员:

保持全船寂静,严禁喧哗,禁止发出影响听觉的声响,夜间禁止舱室灯光外露,同时应开启驾驶台的有关门窗。

4

常用雾号



5

潮州海事多措并举做好大雾预警工作



利用CCTV密切关注辖区船舶动态

01

通过监管指挥系统、甚高频和现场检查船舶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发布大雾安全提醒信息,提醒船舶严格遵守雾航有关规定,加强瞭望,谨慎驾驶,禁止冒险航行,必要时采取停航措施。

02

通过微信、短信等联系方式向航运公司、码头群等海事业务通知群发布预警信息,提醒、督促各相关单位、船舶做好防范措施。

03

电子巡航检查,充分利用监管指挥系统、CCTV等信息手段,强化对渡口、码头、辖区锚地等重点水域的管控,密切关注辖区船舶动态,及时制止船舶冒险航行行为,防止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



潮州海事提醒:遇到水上险情请及时拨打24小时水上遇险求救电话:

12395





潮州海事

审核|党工部  吴嘉

编辑|港口处  陈启任  陈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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