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国有我
近日,潮安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团区委、区人社局联合正式印发了《潮安区关于加强中学团委和学校少先队建设的通知》(安教字〔2022〕16号)(下称《通知》),明确中学团委书记和普通小学大队辅导员按照学校中层正职干部配备和管理并享有同等待遇。这是潮安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16〕17号)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期少先队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的一项重要成果,也是推进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标志着潮安区新时代团、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长期以来,学校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承担着学校的团、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双重任务,但在职称评定、职业发展中却没有竞争力,导致工作上出现积极性不高、敷衍应付的现象。针对这些问题,团潮安区委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合力推进,着力通过完善中学团委和学校少先队制度建设加以解决。
《通知》对中学团委书记和学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的选拔任用、政治待遇、经济待遇、评价和激励机制等做了详细的规定,真正从体制机制上打通了他们的职业发展通道,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这对于激活中学共青团工作新活力、开创新时代少先队工作新局面、培养锻炼年轻干部具有重大的意义。
接下来,潮安区各中学团委和学校少先队将以此次改革为新起点,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奋发向上、主动作为,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不断创新工作内容和方式方法,为党和国家培养出更多社会主义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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