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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卫督查
根据对第一期十个最差农贸市场存在问题情况的分析,占道经营、占路为市、车辆乱停乱放和市场内外卫生保洁不到位、商铺经营证件不齐全等乱象是普遍共性问题。市创卫办督导检查组以问题较为突出的湘桥区城西街道上埔市场做为试点,以湘桥区政府为市场专项整治第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配合落实的整治工作思路开展整治工作。整治期间,市创卫办督查工作人员全程跟踪督办。
01
上埔市场整治情况
▲▲整治前存在乱象
5月12日,市创卫办督导检查组协调市市场监管、市公安交警、市市政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到湘桥区城西街道上埔市场参加区创卫办及区所属有关单位部门组织召开的市场专项集中整治协调会,共同交流探讨该市场存在乱象的整治措施。会后,区创卫办结合各部门意见建议,迅速制订综合集中整治计划。
▲▲开展综合集中整治情况
5月17日至19日,湘桥区创卫办联合市直有关部门对上埔市场存在问题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据统计,共出动420多人次,检查经营户526户,规范亮证经营46户,限期补办证照16户,作出警告1户,查处无证经营食品店1户,教育乱停乱放车主52人次,清理流动滩档43个,占道经营户121户。其中,湘桥区创卫办能够重视市场存在突出问题,联合市直有关部门,主动当担作为,积极发挥统筹协调的牵头工作职责。市政服务中心迅速行动,对市场外围破损路面进行硬化平整,并计划在市场门口施划停车位、加装机动车限进装置。市政服务中心和属地单位在执法整治期间增派人力,重点督促市场内外及周边商铺落实日常“门前六包”、“门前三包”责任和市场创卫各项考核内容达标。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政服务中心加大对市场及周边涉及食品安全商铺的巡查密度,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商户进行整治,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坚决关停。
02
上埔市场整治存在问题
▲▲开展整治阶段成果
(一)镇(街)、村(社区)有关工作人员属地管理工作职责有待进一步加强,市、区两级有关执法队伍联合执法结束后,没有合理安排执法管理人员加强巡查监管,导致执法人员离开后,部分流动摊档再次返回市场外道路经营,成效巩固水平低。
(二)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时,区创卫办指挥统筹和有关部门、属地单位协调配合的工作有待磨合提高。区创卫办要提前明确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属地单位在联合执法行动中的具体工作和任务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属地单位要对照农贸市场创国卫标准要求和各自职责落实开展整治工作,有效形成合力,重拳治理市场乱象。
▲注:目前上埔市场部分硬件设施改造正在施工,市场秩序整治管理总体成效,待硬件设施建成后方能更好显现。
03
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执法行动有关工作建议
各县区创卫办要借鉴上埔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做法,在6月底前牵头完成本期最差十个农贸市场综合集中整治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对标创国卫要求,积极参加联合行动,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职责,确保短时间内,在非硬件管理工作上能取得明显进步。
(一)最差十个农贸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工作由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总责,具体整治措施由县区牵头各级有关单位部门制订并统筹落实。县区政府(管委会)要落实镇(街)属地主体责任,统筹城市综合执法,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参与联合执法。各区创卫办可函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政服务中心和市公安交警支队等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参与现场调研和联合执法行动。县区创卫办要指导最差市场所在镇(街),结合市场实际情况,以存在问题为导向,综合相关业务部门整治意见建议制定可行有效的综合整治方案,现场联合执法行动可由县区创卫办1名负责同志和所在镇(街)1名分管领导负责协调指挥。整治执法行动结束后,县区创卫办要加强问题跟踪和回头看,县区有关镇(街)、部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形成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效,固化市场良好经营秩序。
(二)市直有关部门,要发挥行业管理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县区有关农贸市场综合整治执法行动工作的统筹部署。有关市直单位要落实具体业务科室或执法队伍,明确具体带队负责人,加大执罚力度,扎扎实实补齐市场在创卫考核中存在的短板不足和开展执法行动。
(三)镇(街)要深入辖区农贸市场细致了解有关管理和经营情况,为开展针对性强的联合执法整治行动提供准确的研判依据;要通知镇(街)派出所民警、发动村(社区)作人员共同参与执法行动,确保整治场所社会秩序安全稳定。综合整治执法行动结束后,镇(街)要负起市场秩序监管和成效巩固的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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