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18日至24日。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市委教育工委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反映问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或诬告。
通信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1011号潮州市教育局党委办,联系电话:2806082。
中共潮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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