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河畔MIP化改造项目

宋伟莉任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潮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99号)

潮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宋伟莉为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江海的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蓝寻的潮州市枫溪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6月24日

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宋伟莉为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1年6月24日潮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

通过)

潮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

宋伟莉为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报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潮州广播电视台

编辑:张蝶   吴柏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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