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成绩查询和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由司法部于2021年1月8日公布。全国主观题考试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应试人员可自1月8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考试成绩,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并妥善保管。
特别提示:因每年应届毕业生就业及年度公务员招考等工作时间较年度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时间早,部分用人单位要求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司法部网站查询通道很快会关闭,建议近期尽快自行下载、打印若干份成绩通知单留存备用。
二
分数核查
在潮州市报名的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潮州市司法局申请核查。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逾期申请的,潮州市司法局不予受理。
三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受理的工作方式。
(一)网上申请
1、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于2021年1月13日8时至1月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不需自行打印)。今年,申请人可以根据就近原则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特别提示:申请人务必认真填写网上申请信息,特别注意要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编号(注意:不是学位证书编号!!!)、毕业年份、毕业院校等信息,并自行登录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经查询无对应结果的,请尽快加急办理学历认证,以免耽误资格申请。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网上填写资格申请信息时,证书编号统一填写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
2、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请到其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资格受理。
3、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现阶段无需办理网上申请及现场审核手续,待取得毕业证书后再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办法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二)现场申请
1、选择在潮州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在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必须由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潮州市司法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潮州市司法局将不再办理。
2、现场申请时间:2021年1月25日至1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15)。申请人请按网上申请预约的时间段内到达现场办理。
3、现场集中受理地点:潮州市湘桥区新洋路197号华信大厦七楼潮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联系电话:0768-2210845。
4、根据潮州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申请人请提前到达现场轮候,配合工作人员核对健康码和体温检测,并须全程佩戴口罩,一切正常方可进场办理。现场须申请人短暂摘脱口罩供工作人员核实身份。
5、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或已过有效期的,应立即到公安机关办理正式居民身份证。提交临时身份证或二代居民身份证(消磁)不能通过身份证阅读器识别的,应同时提交户口簿原件以供核对身份。申请人必须凭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毕业证书遗失的,须提交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补办的《毕业证明书》。
申请人学历信息未通过教育部核验的,须在现场申请时提交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如已核验通过无需提交)。没有学历查询结果的,须在2021年2月4日前补正提交学历认证报告。申请人逾期未提交补正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申请。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或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3)申请人无需提交证件照片。制作《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照片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申请人报名时提交的电子照片信息统一印制。
(4)代申请。申请人因出国留学、重大疾病、现役军人执行任务以及公务人员执行重大紧急任务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期限到现场申请的,可委托近亲属代为提交申请材料。留学人员需提交护照、签证复印件,重大疾病人员需提交医院诊断书,现役军人需提交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执行任务情况说明,公务人员执行重大紧急公务的需提交所在单位的情况说明。委托近亲属代为提交申请材料的,除提交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交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写明委托事由、委托办理事项、本人与被委托人关系等)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件。
特别提示:仅限于委托办理现场提交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材料事项,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仍需申请人本人亲自领取,不得委托代领。
(5)办理方式。申请现场受理工作将采取无纸化办理的方式,申请人资格申请及报名确认相关信息将显示在电子设备上,申请人请务必认真核对,并现场在电子设备上签名确认。
(6)申请受理。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受理日期为2021年2月4日。
四
颁证事宜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潮州市司法局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