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该劳动争议纠纷案始于2019年12月。揭阳某实业公司(下称实业公司)将某猪场项目发包给某工程服务公司代建,后由另一公司承包了该猪场代建项目,并将泥、木、铁、钢结构制作搭建等施工任务分项分包给第三人许某、罗某劳动承包,再由各承包人召集工人聂某等人入场施工,后因资金问题实业公司与某工程服务公司解除合同而退场,但工人工资未付清。
经劳动仲裁调解,确认由实业公司分期付清被拖欠工人工资。实业公司履行部分还款义务后,仍拖欠16万元。聂某等5人催讨无果,于2021年8月13日向惠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立案执行后,执行员依法向实业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经查询系统后未找到可供执行财产,且该公司仍有其他执行标的不小的案件也暂未能执行到位。该案眼看着即将面临终本,但涉及农民工工资,无论从法律还是道义,都应该努力偿还、优先偿还,执行员随即竭尽全力双边开展沟通协调工作。一方面,执行员及时安抚工人们的情绪,并及时告知案件执行进展情况;另一方面,积极联系实业公司负责人进行释法说理,引导该公司主动与工人们协商偿还工资。最终,实业公司主动与聂某等人协商沟通,达成了每月归还1万元的和解协议。
随后,在一年多的履行期内,执行员督促该公司积极按期履行和解协议。2023年1月6日,被执行人实业公司还清全部农民工工资,该案圆满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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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林昭仪 林洁纯
编辑:林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