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公安局
关于海上偷渡线索举报奖励的通告
潮公告 2号
为严厉打击海上偷渡违法犯罪行为,杜绝从海上偷渡入境,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反偷渡工作,潮州市公安局决定加大海上偷渡线索有奖举报力度。特通告如下:
一、奖励范围
凡向潮州市公安机关提供潮州市范围内参与或从事海上偷渡等非法活动线索,公安机关尚未掌握且经查证属实,据此侦破案件的,将予以奖励。
二、奖励标准
属于奖励范围的,适用以下标准:
(一)举报参与海上偷渡行为的,每查处一人奖励1万元。
(二)举报组织、运送海上偷渡行为的,每查处一人奖励3万元。
(三)举报海上偷渡行为的,每查处1艘(辆)用于偷渡作案交通工具奖励5万元。
(四)相关线索已获得其他部门同类奖励的,不得重复申请以上奖励;对不同人员就同一线索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的,按照举报时间顺序奖励首报人(单位)。
三、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举报人可拨打110或潮州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768-2351908进行举报。
(二)微信举报。微信公众号:平安潮州(pinganchaozhou)。
(三)亲临举报。举报人可直接到潮州市各级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公安机关将严格予以保密。
本通告自2022年2月17日至2022年5月16日,试行三个月,由潮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潮州市公安局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