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由市文明办、市妇联联合主办,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文明委关于深化家庭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充分展示我市家庭文明建设成果,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发展。
本次文明家庭评选范围是在潮州市居住、生活、工作或学习两年以上的家庭,同时符合爱国守法、遵德守礼、平等和谐、敬业诚信、家教良好、家风淳朴、绿色节俭、热心公益等八项具体评选标准。往届潮州市文明家庭不参加此次评选。
活动分为推荐、评选、公示、命名四个阶段。推荐阶段由各县区文明办、妇联、市直各单位广泛动员,发布活动信息,深入挖掘,广泛推荐候选家庭。随后,评委会根据征集、推荐的家庭事迹材料,进行评选,选出候选家庭并对外公示。
来源:潮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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