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工矿商贸企业负责人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企业负责人: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疫形势复杂严峻,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防疫工作,我省已经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实行最严格的防控措施。生命重于泰山,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始终是第一位的,我们必须团结一心、全力以赴、严防严控。随着春节假期临近结束,企业复产复工在即,市应急管理局向您诚恳建议,请您高度重视,采取防控措施,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和防疫工作。
(一)严格落实“六个一”措施。企业要严格遵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要求,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等四类企业除外),复工后要严格落实“六个一”措施,即: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定一份复产复工方案、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组织一次全厂性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确保复工复产期间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严防叠加效应发生。
(二)完善复工复产应急处置方案。企业在复工复产前要进一步完善复工复产安全应急处置方案,强化应急救援响应,按要求发放防疫物资、督促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合理制定员工轮班、轮休计划,做到安全管理到位、防范措施落实,严防企业因赶生产、赶进度而引发安全风险问题。
(三)做好员工防疫知识普及教育。科学安排节后的生产经营活动,做好企业员工防疫知识普及教育,加强企业内部安全卫生管理、定期消毒处理,要求员工保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的卫生习惯。
(四)依法保障员工合法劳动权益。加强人员流动管控,对于春节期间到过湖北省的、或接触过重点疫区的员工,建议企业劝告本单位疫情发生地员工在疫情一级应急响应解除前,暂缓回厂复工。确需回厂复工的,需按全市疫情防控的要求,安排返厂员工14日隔离观察,无异常后才可正常上班。对因疫情影响而不能如期复工的企业员工,在实行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企业应当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企业家朋友们,只要我们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我们就一定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最后,祝愿大家身体健康、合家幸福、生意红火、财源广进!
潮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