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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工作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防止疫情传播,同时切实保障诉讼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检察院就当前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请相关人员及时关注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最新信息,优先使用12309检察服务热线、微信等方式进行工作联系,了解案情进展,尽量减少出行。

二、疫情防控期间,律师如需递交委托授权手续、法律意见书、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材料的,可以快递形式将材料寄至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并注明准确的寄件人和联系方式。

三、疫情防控期间,律师如确需阅卷的,请提前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或微信进行预约。相关人员如确需来检察院的,请自觉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范,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工作。

四、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即日起,我院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群众可通过来信、网络、电话等方式向检察机关反映诉求。
五、疫情防控是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月31日   
邮寄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新华东路中段邮编:515100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https://www.12309.gov.cn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热线: 0754-83882000     0754-1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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