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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出炉:汕头,“第二档”城市!

2022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出炉:汕头,“第二档”城市!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对21个地市开展了营商环境评价,形成《2022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下文简称《评价报告》),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各地市和省有关部门。近日,广东省政府新闻办就2022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情况召开了新闻发布会,评价报告在会上发布。



《评价报告》评价结果分为三档:

第一档

深圳、广州2个城市。深圳、广州以建设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为契机,推动营商环境5.0版改革,更大力度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破堵点、优服务,为全省营商环境建设作出重要示范,是全省其他城市学习的标杆。

第二档

佛山、东莞、珠海、江门、肇庆、惠州、中山、汕头、清远、湛江10个城市。

第三档

韶关、茂名、潮州、云浮、梅州、汕尾、河源、阳江、揭阳9个城市。

《评价报告》指出,与上一年相比,佛山、江门、肇庆、汕头、清远、湛江等城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进步明显。汕头以背水一战的决心和勇气打好营商环境翻身仗,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行动,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服务和吸引潮商投资等方面展现新作为。

那么

2022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

是依照怎样的指标体系

开展评价的呢?



据悉

评价主要借鉴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和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19个一级指标,77个二级指标。其中,12个一级指标与世行评价相同,分别是: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保护少数投资者、纳税、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办理破产、政府采购、劳动力市场监管;18个与国评相同,唯一不同是增设“市场主体满意度”指标,该指标由省工商联组织企业填报,完全以市场主体实际感受作为评价依据。77个二级指标对标对表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全面反映各市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情况,以及主动探索创新推进改革的情况。



《评价报告》表示

各地各部门聚焦企业群众的办事难点堵点,出台硬招实招,形成了一批市场主体支持、人民群众满意的鲜活经验和创新做法,评估组总结提炼18条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其中就包括:广州、深圳、汕头等市开展“信用办电”的创新举措,“信用办电”以“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和向社会公开的“信用承诺书”替代物业权属证明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评价发现,部分城市和部门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如县(市、区)营商环境改革普遍滞后,“隐形门”“玻璃门”“旋转门”等隐性准入壁垒依然存在。为此,评价报告提出了16方面65条建议,主要有:

总体层面,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常态化协调工作推进机制和督查考核机制,开展粤东粤西粤北城市重要量化指标对标提升行动,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开办企业”方面,加快建设全省统一标准化地址库,深化“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改革。

“办理建筑许可”方面,优化联合验收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区域开展区域评估,实行工程质量分类监管。

“获得信贷”方面,推广“整村授信”模式和“银税互动”做法,加快税务、海关、电力、供水供气等单位与金融机构信息联通。

“办理破产”方面,明确政府部门破产行政管理职责。

“获得电力”方面,推行“信用办电”,清理规范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

“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方面,推广以责任承诺书替代保证金,推进电子营业执照替代CA证书。

“政务服务”方面,推进县(市、区)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编辑:蔡梓泓

校对:林俊晓

审核:陈群

来源:汕头橄榄台(记者: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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