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河畔MIP化改造项目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便民利民十三项措施



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部署要求,切实改进司法作风,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进一步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便民利民十三项措施,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

一、登记立案不拖延。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坚决杜绝拖延立案、限制立案。

二、生效证明免提供。申请人申请执行本院生效裁判文书或对本院生效文书申请再审时,由负责立案的工作人员确认案件生效情况,申请人无需提供该裁判文书生效证明。

三、跨域立案就近办。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一审民事、行政、执行申请、刑事自诉、国家赔偿申请、民事申请再审案件,提供跨域立案服务。

四、诉讼服务网上办。依托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及粤公正小程序,扩展12368热线服务,实现诉讼服务一站通办、一网可办、一号能办。

五、绿色通道优先办。加大对老弱病残群体的保护力度,优化适老服务,开设业务办理专窗,畅通服务绿色通道。依法落实诉讼费缓减免政策,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传递司法温度。

六、诉前调解促和谐。整合解纷资源,强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发挥成本低、效率高、效果好的多元解纷优势,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前端,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解纷需求。

七、远程解纷减诉累。利用远程视频调解方式,让当事人少跑腿、不跑腿,降低异地当事人的解纷成本,切实提高解纷效率。

八、繁简分流提质效。实现案件繁简分流,推进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由速裁团队与诉前调解中心对接,能调则调、当裁则裁、以裁促调、以调促审。

九、诉讼服务多方位。通过开展法律文书集约送达,为群众提供自助查询、自助立案、风险自助评估等设施,提供导诉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个性化诉讼服务。

十、信访事项有回应。严格执行信访接待制度,认真登记来访群众反映事项,及时处理当事人投诉及咨询,切实做到来访有接待、来信有回复。

十一、审限管理更到位。对长期未结案件视情由各级领导分级包案督办,建立审限预警催办、审限延长审批管理、审限超期责任追究、定期通报情况等制度,提高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积案,努力提升案件质效。

十二、退诉费更便捷。在立案受理阶段,推行诉讼退费“一次性告知”制度,一次性向当事人告知注意事项,一次性提供书面材料,对小额退费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让当事人只跑一次即可办妥退费手续。

十三、执行联动提效率。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提升执行“查人找物”水平,建立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提高执行款发放效率。

编辑:张蝶   吴柏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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