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我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近日,市教育局印发了《潮州市教育系统开展行业治乱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行业治乱专项治理行动。
具体都有哪些内容?小编带大家一起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省、市扫黑除恶办工作安排,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情况、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广大师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19年3月至2019年12月
三、治理原则
(一)政府统筹,属地管理原则。在各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由当地政府统筹,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抓好工作落实。
(二)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原则。以问题为导向,立行立改、检查督促,对我市教育系统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有效处置。以专项治理为契机,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强化教育系统自律,构建行业工作长效机制。
(三)部门协作,综合监管原则。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政法、公安等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共管共治,常抓不懈,形成监管合力。
四、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教育系统行业治乱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行业治乱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市教育系统行业治乱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对全市教育系统行业治乱专项治理行动进行统一部署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廖耀湘担任,学校安全管理科长丁洁任办公室副主任,游卫华任专职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安全管理科,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和部署,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整理、报送信息材料。
五、治理重点
(一)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和教师从教行为。各地各学校要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坚决查处中小学老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索要或接受家长财物、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行为,一经查实,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二)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校外兴趣班、补习机构的监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重点检查民办幼儿园、校外各类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民办幼儿园、校外补习机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特别是要严厉打击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虐待、猥亵、性骚扰等严重侵害学生行为,一经查实,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新生入园相挂钩的赞助费,不得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组织或参与竞赛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
(三)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收费。各地各学校要提前公示每学期学费收费标准。严禁违反规定,强制要求学生统一购买辅导材料、电子产品、校服等物品,特别是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规范学校收费管理,切实减轻困难学生家庭经济负担。
(四)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各地各学校要配合相关部门清理整顿和取缔校园及周边地区非法经营的网吧、歌舞厅、音像书刊点和各类流动摊点,依法取缔和收缴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学校及周边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坚决打击校园周边卖淫嫖娼行为,重点整治学校及周边偷盗、敲诈、勒索、抢劫等突出问题。加强学校保安队伍建设,严禁学校保安敲诈、勒索、侵害学生及周边商铺正当权益。进一步完善APP进校园制度,对引入的APP进行严格审核并备案,规范校园APP的使用和管理。
(五)加强校车和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各地各学校要继续整顿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打击“黑校车”、“黑出租车”、“黑长途客车”,严格对照《广东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核查落实执行情况,重点筛查学校是否存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证的车辆,建立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的违法记录。要建立和完善校车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师生乘车安全。
(六)加强学生对“校园贷”、套路贷、网络诈骗的预防教育。各地各学校要增强学生防范意识,培养理性消费观,提升法律素养,将防范不良“校园贷”、“网络贷款”作为学生日常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学生培养勤俭节约、科学消费意识。各学校每学期至少集中开展两次防范“校园贷”、套路贷、网络诈骗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要积极协调金融、公安、网信等相关部门送教上门。要充分利用校园网站、校园广播、“两微一端”等平台,全方位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要教育引导学生谨慎使用个人信息,有序稳妥化解“校园贷”、套路贷、网络诈骗风险。对于已经深陷“校园贷”、套路贷、网络诈骗的师生,要积极帮助受害师生到属地公安机关报案,指导受害师生通过正当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同时做好受骗师生的心理辅导,并及时向上级主管行政部门报告。
(七)严格落实《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办法(试行)》,预防校园暴力行为。各地各学校要教育、引导、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建立和属地公安机关、政法等部门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有效预防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的工作合力,并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对《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办法(试行)》进行解读和培训。协调属地公安,重点打击校园周边不法社会人员抢劫、勒索、威胁、强迫、引诱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各地各学校要集中开展校园欺凌校园暴力治理、预防性侵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工作。
(八)进一步规范学校对外承包工程建设。各地各学校要加强本校对外承包工程的管理和规范,加强对外承包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管,严禁将工程项目分包给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分包单位不得将工程项目转包或者再分包,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分包单位不得将工程项目转包或者再分包,并负责监督。严禁学校对外承包工程以不正当的低价承揽工程项目、串通投标,严禁商业贿赂,特别是要加强学校物业和食堂的承包及转让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的规范和制度。
(九)进一步完善评先评优制度。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在教师职称评定、教师表彰与奖励、学校项目遴选、学生表彰与奖励等工作的评选、公示制度,坚决查处任人唯亲、论文造假以及违反伦理道德的行为。
(十)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各地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学习新时代老师职业行为准则,规范老师日常行为。对于违反师德的老师要态度坚决,一查到底,依法依规严肃惩处,绝不姑息。特别是对于虐待、猥亵、性骚扰等严重侵害学生的行为,一经查实,要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追回相关奖金,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解除教师职务、清除出教师队伍,同时要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任何学校不得再次聘任其从事教学、科研及管理等工作,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建立师德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对师德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失职失责问题,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治理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排查阶段(2019 年4月底前完成)。印发教育系统专项治理文件,部署开展教育系统行业治乱专项治理 行动。各地各学校向社会公布本地本校行业治乱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举报电话和邮箱。集中力量对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排查摸底,对照教育系统行业治乱专项治理行动方案逐一排查,登记造册,形成基础台帐,为分类治理奠定基础。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初步核实后提出分类处理意见,并按照职责由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 年 10月底前完成)。各地各学校对照排查、举报、投诉台帐,突出问题导向,按照专项治理方案中所列问题清单,进行逐一整改,最终达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目标。
(三)专项督查阶段(2019 年12 月底前完成)。市教育局将结合“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对治理行动进行专项督查,并通报结果。各地各学校要在总结专项治理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巩固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做好迎接中央、省扫黑除恶督导组对我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检查指导的准备。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地教育党组书记、局长是教育系统行业治乱专项治理行动第一责任人,各学校党总(支)部书记、校(园)长是本校(园)行业治乱专项治理行动的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协调,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落实,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确保专项治理行动稳步推进。
(二)健立工作机制,平稳有序推进。专项治理行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面临的矛盾错综复杂,需多部门协调、市县镇联动。各地各学校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工作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间协同,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及时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前做好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群众信访举报工作,加大对重点信访举报线索的办理和通报力度,对群众信访举报要落实查办和督办责任。各地各学校要加强舆论宣传,充分运用校园广播、电子屏、宣传橱窗(展板)、微信、教育云平台、家校群等媒体,大力宣传教育系统开展行业治乱专项治理行动,并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四)强化督导检查,压实治理责任。市教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 对各地各学校开展行业治乱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对排摸不彻底、整治措施不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在全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对监管主体责任缺失、日常监管工作不到位,乱点、乱象问题仍然突出的进行挂牌督办并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建立“一案一整改”制度,确保治理效果。对于有关部门侦破的涉黑案件和重大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各地各学校要组织工作组深入剖析,查找漏洞、隐患,针对性开展整改工作,力争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整肃一个行业,安稳一个地方”。
(六)公布举报方式,畅通举报渠道。各地各学校均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教育系统行业治乱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举报电话和邮箱。市教育局举报方式 :
1.信箱举报:
潮州大道中段潮州市教育局(“扫黑除恶”办公室);
2.电话举报:
0768-2805013;
3.邮箱举报:
czjyjaq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