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二轮摩托车管理工作,解决摩托车无牌无证突出问题,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4月23日,揭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启动了摩托车销售企业带牌销售,该模式将在全市逐步推广。
摩托车带牌销售
摩托车“带牌销售”是一项便民惠民的措施,将车管服务工作关口前移,其工作模式是车管部门对销售企业准备售卖的合规摩托车集中查验并悬挂号牌。群众购车时仅需要提供车主身份证,由商家上传资料备案入户,方便快捷,避免了群众所购买的车辆不符合国家标准而无法入户,也避免了购车后因为办理上牌而多次往返。
摩托车“带牌销售”真正从源头上杜绝了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让群众能放心购买符合国标目录产品车辆,快捷办理注册登记业务。
摩托车带牌销售申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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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带牌销售”的范围
经工商部门登记的摩托车销售企业可以申请代办本企业销售的国产摩托车“带牌销售”业务,但以下情况的摩托车除外:
(一)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
(二)申请登记使用性质不是“非营运”的。
严禁销售企业超出范围代办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