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巡察情况反馈后,我们和市妇联党组的共识就是,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必须同向发力,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
2019年7月底,十一届汕头市委第七轮巡察启动。2020年1月,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妇联党组反馈情况,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迅速反应,聚焦巡察整改监督职责,把巡察整改作为精准监督的重要内容,撬动被监督单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市妇联巡察整改落实落细。
该组切实加强与市妇联党组沟通联系,紧盯巡察整改的各个环节,通过参加党组会、口头提醒、书面督促等方式推动具体责任部门抓实整改措施,切实提升巡察整治效果。如多次在党组会、民主生活会上就巡察整改的问题提出具体意见建议,促使市妇联及时制订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整改目标、责任部门和时限要求,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同时,该组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实施“挂图作战”,抓好巡察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履职监督,建立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制,按照整改时限和工作要求持续跟踪督办,狠抓督导落实,不仅对巡察反馈的重点整改问题进行重点关注、重点研究、重点落实,对巡察反馈未列入重点整改问题清单的内容,以及自查出的其他问题也不掉以轻心,一并纳入整改范围,从严从实、有力有序推进,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截至目前,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市妇联存在的19条45项问题,已全面整改完毕。
此外,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坚持问题导向,把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处置作为重点工作,按照“快处置,快查办,快结案,快报告”原则,稳妥做好线索处置工作。在认真核实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同时,把查处线索作为推进问题整改的重要抓手,积极指导和督促市妇联就移交和查处问题中发现的制度机制等方面漏洞进行整改,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离不开构建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把即知即改、边整边改作为落实巡察任务的重要保障,督促市妇联以整改为抓手,加强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促进业务工作提质增效。落实巡察整改以来,市妇联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追根溯源,把立行立改与建章立制、长效管理结合起来,新修订了《汕头市妇联工作规则》《汕头市妇联公文处理实施细则》《汕头市妇联印章使用管理制度》《汕头市妇联机关工作人员出国(境)证件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坚决堵塞漏洞。
随着巡察整改监督的深入开展,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成果日益见效——通过开展“一把手”讲廉政党课、廉政专题学习、违纪案例剖析等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活动,市妇联党员干部纪律观念不断增强,工作作风也得到进一步改进,如开展党史主题教育工作,组织巾帼宣讲团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加强市、区(县)、镇(街)、村(居)四级妇联维权网络建设,发挥汕头服务站、舒心驿站、“12338”妇女服务热线等作用,巡察整改成果得到转化应用,市妇联先后被评为省文明单位、市疫情防控先进集体,全市全民禁毒工程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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