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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打人?!潮州交警依法处置一起阻碍执行公务行为





凤城交警

近年来,民警正常执法时遭遇暴力抗法、妨碍执行职务等事件屡有发生,当民警正常执法与部分当事人的私欲相左时,当事人非常容易产生抵触和对立的情绪,错误使用暴力来维护自己所谓的“权利”,甚至发生暴力袭击民警的事件。

2019年1月7日上午

交警市区三大队的执勤民警

在潮州市凤新西路新风路口进行

查处无牌无证、无戴头盔等违章行为

9点55分左右,在新风路

距离红绿灯200米左右的地方,

一辆无佩戴安全头盔的粤UF**97的

黑色男庄二轮摩托车

引起了带队民警的注意。

民警立即带领随队协警对该驾驶员进行询问











然而该驾驶员面对民警的例行询问

表现十分强硬、极不配合的态度

毫无意识到自己的严重违法行为

并且多次嚣张地说出

''你敢碰一下我试试看''等恐吓语言



对于民警给出的三次口头警告

驾驶员柯某湘仍然不配合检查

民警依法采取果断措施

将其强制带离现场

在这过程中,驾驶员柯某湘不断的反抗

且大喊''警察打人''

这等行为引来了路过群众的大量滞留围观

造成当时该路段的严重塞车





经查明,驾驶员柯某湘(男,现年34岁

身份证号码:445121198508053***

个体户,潮安区凤塘镇人)

仅有汽车驾驶证无摩托车驾驶证

准驾不符

对此,目前我大队已对柯某湘

处于顶格处罚行政拘留15天

下一步对于驾驶员柯某湘

妨碍人民警察依法执勤的行为

将移送相关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民警的执法权是人民赋予的

如果民警在执法过程中

滥用权利、不规范执法

要发现一起严查一起

但是对于依法履行职务的

我们应当坚决保护

他们的最终目的是

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同样也受法律的保护

保护基层一线执勤人员

必须要“理直气壮”





警察执法优先,公民存疑后置

暴力抗法

最终伤害的是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试问,如果今天暴力抗法者不受到法律制裁

那么明天会有谁来保护我们人民群众的

安危冷暖和公平正义?

(来源:凤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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