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交警
近年来,民警正常执法时遭遇暴力抗法、妨碍执行职务等事件屡有发生,当民警正常执法与部分当事人的私欲相左时,当事人非常容易产生抵触和对立的情绪,错误使用暴力来维护自己所谓的“权利”,甚至发生暴力袭击民警的事件。
2019年1月7日上午
交警市区三大队的执勤民警
在潮州市凤新西路新风路口进行
查处无牌无证、无戴头盔等违章行为
9点55分左右,在新风路
距离红绿灯200米左右的地方,
一辆无佩戴安全头盔的粤UF**97的
黑色男庄二轮摩托车
引起了带队民警的注意。
民警立即带领随队协警对该驾驶员进行询问
然而该驾驶员面对民警的例行询问
表现十分强硬、极不配合的态度
毫无意识到自己的严重违法行为
并且多次嚣张地说出
''你敢碰一下我试试看''等恐吓语言
对于民警给出的三次口头警告
驾驶员柯某湘仍然不配合检查
民警依法采取果断措施
将其强制带离现场
在这过程中,驾驶员柯某湘不断的反抗
且大喊''警察打人''
这等行为引来了路过群众的大量滞留围观
造成当时该路段的严重塞车
经查明,驾驶员柯某湘(男,现年34岁
身份证号码:445121198508053***
个体户,潮安区凤塘镇人)
仅有汽车驾驶证无摩托车驾驶证
准驾不符
对此,目前我大队已对柯某湘
处于顶格处罚行政拘留15天
下一步对于驾驶员柯某湘
妨碍人民警察依法执勤的行为
将移送相关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民警的执法权是人民赋予的
如果民警在执法过程中
滥用权利、不规范执法
要发现一起严查一起
但是对于依法履行职务的
我们应当坚决保护
他们的最终目的是
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同样也受法律的保护
保护基层一线执勤人员
必须要“理直气壮”
警察执法优先,公民存疑后置
暴力抗法
最终伤害的是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试问,如果今天暴力抗法者不受到法律制裁
那么明天会有谁来保护我们人民群众的
安危冷暖和公平正义?
(来源:凤城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