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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货车司机!潮州最新通告!

潮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省外来(返)潮货车司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根据近期国内疫情形势,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统筹”工作,决定对所有从省外来(返)潮货车司机落实以下疫情防控措施:一、所有省外来(返)潮货车司机及司乘人员在来(返)潮前需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作业场所主动报备车辆车牌号、计划抵潮时间,以及全部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情况。上述信息由作业场所向属地社区报告。二、我市各货运作业场所要落实省外来(返)潮人员信息报告要求,严格做好进场货车司机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等健康管理工作。请所有省外来(返)潮货车司机配合完成在我市作业场所等查验点的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工作,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开展相关工作。现场查验健康码异常者需配合落实相应的排查管控措施,出现异常症状者需配合前往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排查等防控措施。三、所有省外来(返)潮货车司机在潮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流涕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做足个人防护、前往临近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旅居史,同时向作业场所报告,作业场所应及时向社区报告。四、对省外有本土疫情发生城市旅居史的来(返)潮货车司机,要严格按2022年3月26日《潮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有关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货车司机原则上当天完成卸装货物并离潮,确需留潮的,应纳入社区闭环管理,在潮期间不得乘坐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居家隔离或者集中隔离期间,有离潮作业任务的,可向作业场所提出中断隔离申请,作业场所立即向社区报告,在社区属地疾控部门指导下引导开展离潮作业任务。任何单位、个人落实防疫责任不到位引发疫情传播扩散,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潮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4月12日

来源:潮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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