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公安局金平分局四级高级警长陶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汕头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金平区监委对汕头市公安局金平分局四级高级警长陶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分别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陶奎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不正确履行职责,套取公款作为账外资金列支费用;对纪法缺少敬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合伙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陶奎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汕头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陶奎开除党籍处分;由汕头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陶奎简历
陶奎,男,壮族,1968年9月生,广西鹿寨人,在职大专学历,1986年11月参加工作,198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汕头市公安局金平分局特勤大队一级警员、四级高级警长,特警大队四级高级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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