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指出,被巡察单位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时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为推动南澳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反馈也指出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有的政治理论学习不够主动深入;有的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财务监管不严格;有的落实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力度不够;有的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等。
反馈要求,被巡察单位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加强党内监督,坚决防止层层推卸责任、防止新官不理旧账;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从本人改起,认真组织和推动分管线条存在问题整改,确保做到全面改、深入改,改到位、改彻底。
反馈强调,被巡察单位要把巡察整改作为管党治党、履行职责、改进工作的重要抓手,围绕省委和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找差距、补短板,把巡察整改与促进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既要落实“当下改”的举措,也要建立“长久立”的机制,把解决问题与破解共性问题、促进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建立管根本、利长远、重实效的长效机制,以强大的政治定力、扎实的工作作风推动我县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南澳建设“美丽旅游岛”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