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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 组织赴潮南区检查指导新冠肺炎防疫工作



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

组织赴潮南区检查指导新冠肺炎防疫工作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的统一部署,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吴林局长2月12日带队赴潮南区,指导生态环境领域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支持工作。指导组会同潮南分局工作人员察看了大龙溪一级水库、二级水库、五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陇田中心卫生院、陇田污水处理厂的疫情防控情况,并走访即将复工复产的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和普法宣传,听取企业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困难和需支持的事项。



指导组指出:一是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既要履行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职责,又要重视对复工复产生产企业的服务指导,做到“有求必应”,同时,对国考断面的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污染企业,要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大对恶意偷排超标排放企业的查处力度,助力国考断面达标攻坚,做到依法监管执法和强化服务指导两不误;二是要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巡查,疫情防控期间要加密水质监测频次和特征因子监测并及时报告;加强与水库管理部门的配合,随时联动、妥善处理;要加紧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排查和整治工作,坚决查处违法行为;三是卫生院要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和医疗废水消毒无害化处理的主体责任;防止医疗废物、废水成为病毒传播的“二次传染源”;四是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要主动承担落实环境安全、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紧抓末端防控,切断病毒病原体进入水体的疫情传播途径:五是生产企业要高度重视复工复产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要细化、可操作、落到实处。





(来源: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主       办: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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