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物流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确保市场竞争秩序公平有序,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近日,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关于物流行业价格提醒告诫书》。
阶段来,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掌握的情况,会同金平区、龙湖区市场监管局对我市3家物流公司进行调查,发现3家物流公司通过商议,在各自企业经营场所张贴以及在各自微信朋友圈发布联合提价公告,以运营成本上涨为由,决定货物运价统一上调,涉嫌串通涨价。对此,市市场监管局在企业串通涨价行为尚未实施之前,迅速发出《责令立即停止和改正价格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于4月2日召开价格行政约谈会,约谈了涉嫌串通涨价的3家物流企业。3家物流企业意识到错误后,表示立即改正并及时消除社会影响,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进一步调查。4月20日,市市场监管局在市物流行业协会配合下,深入物流园区,召开物流企业座谈会,进行现场提醒告诫和政策宣讲,使更多的物流企业了解掌握价格政策,规范自身价格行为。
附: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物流行业价格提醒告诫书
E N D
素材来源:汕头市场监管
编辑整理:汕头市场监管
转载请注明以上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