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潮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在潮阳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市委、区委部署安排,紧扣全区大局履职尽责、积极作为,精准有力服务大局、持续深化法律监督、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单位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普法项目“护苗行动‘123’”入选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创先项目优秀项目,被区委确定为“基层党建示范点”,全年共有4个集体、10人次获得区级以上表彰奖励。
会议充分肯定了我院党组一年来的工作,认为我院能够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在抓班子带队伍、服务全区中心工作、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等方面取得了新的发展。会议强调,2021年,区检察院党组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切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任务新要求,围绕中心大局履职担当;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锻造新时代政法铁军,提升政法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为潮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下一步,我院党组将更好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为潮阳经济社会新发展贡献检察力量。一是强化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强化大局意识,为潮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三是强化严管意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打造过硬的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