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各区县经信局,有关行业协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有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家在我市工业经济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决策中的咨询和参谋作用,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性,提高我市工业经济管理质量和信息化工作水平,经研究,拟建立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专家库的条件
(一)从事相关领域或行业(园区经济、纺织服装、工艺玩具、装备制造、食品药品、电子信息、印刷包装、通信信息、电力能源、循环经济等)工作,时间五年以上;
(二)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国家政策、法规,熟练掌握领域和行业的工作内容及程序;
(三)在相关领域或行业工作成绩突出,工作经验丰富,或有专著、专利技术等;
(四)具有高级职称;
(五)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六)身体健康,能正常承担工作;
(七)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对工业经济发展和信息化建设开展发展战略、产业规划和布局、发展政策的研究或编制工作;或对项目验收鉴定、绩效考核考评和奖励的评审工作。
(八)专家工作单位应为汕头市。
二、入选专家的职责
参与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项目验收鉴定、绩效考核考评和奖励的评审等工作。
三、推荐程序
推荐工作采取单位推荐和退休人员个人自荐两种方式进行。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积极开展专家的推荐工作。推荐专家按照要求填报《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家推荐表》,各推荐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初选和汇总。
(一)单位推荐:推荐单位需按照《专家推荐表》的要求,客观、真实地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专家推荐表》和《专家推荐汇总表》报市经信局人事科。
(二)退休人员个人自荐:个人自荐的专家请直接报送市经信局人事科。
请于8月10前将专家推荐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职称、任职等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报市经信局人事科。
四、专家库管理
根据入选专家的条件要求,经审核后确定,在市经信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满后,对入选者发放聘书,纳入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家库。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更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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