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要求各地检察机关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本地、本院工作实际,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对本地区贯彻落实审议意见情况的调研督导,解决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更好推进新时代新征程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10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就推动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新业态监管、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深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建设、促推“六大保护”整体落实、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等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希望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规定,加大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力度,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营造更有温度的司法环境。
通知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一体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断增强未成年人检察履职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认真落实审议意见要求,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在更高起点上谋划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通知要求,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在提高精准帮教实效、协调推进专门学校和专门教育工作、推动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上下功夫。要坚持“零容忍”,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强化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监督,并完善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保护体系。
通知要求,深化融合履职,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建立一体履职、全面保护、统分有序的融合履职模式。做实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做强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做好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依法能动履职,助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深化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主动融入其他“五大保护”。
通知特别强调,要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水平。不断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评价体系和融合履职激励机制。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人员综合素能,教育引导广大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人员当好精通“四大检察”业务的“全科医生”。加快数字未检建设,积极探索具有未成年人检察特色的大数据监督方式,推出一批未成年人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促进解决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深层次问题。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