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有关业务科室解读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相关文件,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各区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黄海平局长在讲话中指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保保险问题的意见》,是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组建后,第一个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出台的政策性文件,体现了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军人关心和关爱,意义重大。全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吃透领会中央文件精神,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热情服务,以良好精神状态推进工作落实;规范操作,扎实推进,圆满完成社保接续工作任务。
汕头市委市政府对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高度重视,先后3次召开全市会议部署推进。根据上级部署要求,我市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正在抓紧推进各项工作,5月13日起接受咨询,6月1日起受理补缴申请。
(市局移交安置科 林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