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河畔MIP化改造项目

汕头市生态环境部门检查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及疫情防控环保工作





4月4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燕飞带队到汕头市超声印制板有限公司、龙湖区饮用水源监控联合巡守驻点、梅溪河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龙湖分局,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以及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进行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各单位关于开展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和疫情防控环保工作汇报,现场检查了固体废物收集处置环境监管、饮用水源保护区视频监控系统运行、梅溪河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各分局应急值班等工作情况,要求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及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会议精神,坚持底线思维、树牢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真正把疫情防控和环境安全工作抓得紧而又紧、实而又实、细而又细,确保万无一失。



一要提高认识,责任要层层压实。各部门要加强对汛期环境安全和疫情防控环保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筹划、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关注薄弱环节,着力查漏补缺,确保各项措施部署到位、落实到位。

二要预防为主,源头要牢牢守住。要把工作做在前面,加强对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区域断面、点位的监测频次,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确保问题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要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加强设施运营维护,监督指导企业做好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演练、培训、制度落实等环境安全工作,特别是承担疫情防控环保工作任务较重的汕头市特种废弃物处置中心,要坚持人、物、环境同防,进一步夯实疫情防控“最后一道防线”。

三要各司其职,隐患要时时排查。结合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要高度关注“一废一品一库”,重点排查重点工业园区、生活垃圾(渣土)填埋场、涉重金属,重点环保基础设施(特废中心、垃圾焚烧发电厂、污水处理厂等)和重大较大环境风险源企业、重点排污单位等,从源头防范环境安全风险。要开展汛前汛期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清理,加强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探索开发移动管理端等智慧监管系统,提升饮用水源保护效率,全面排查重点流域、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纠,及时消除各类环境隐患。要完善拦截、导流、疏浚等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全市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大帮扶力度,指导推动相关问题解决,适时组织应急管理、水环境管理、固体废物管理、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

四要联防联控,部门要紧密协作。要高度重视极端天气条件可能次生的环境污染风险,密切关注汛期灾情,加强与应急、交通、公安、水利、消防、气象等部门单位的协同联动,密切跟踪气象灾害、水利调节和生产安全事故等预警性、苗头性信息,加强对安全事故、恶意倾倒危险废物、危化品车辆交通事故、违法排污、排污管网破损等因素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处置、追查力度,做到信息共享、同步应急联动、规范安全处置,全面提升全市人民群众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五要严明纪律,值守要规范到位。要严格规范做好节假日期间的机关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应急值守人员每天24小时信息畅通,并安排有关执法、监测人员处于待命状态,确保有事按调度及时到位。要坚持“有事没事当有事准备、大事小事当大事对待”的原则,时刻保持应急人员、车辆、通讯、设备仪器处于临战状态,做到人员在岗、措施到位、设备齐全,随时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准备,并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应急响应要求,确保全市“一盘棋”响应到位。要按“五个第一时间”和相关工作指南妥善应对,做到统一指挥、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确保有力有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来源:汕头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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