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龙湖区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评选”进入网络评选阶段,龙湖区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四级检察官助理陈佩銮分别成功入围本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
在此,龙湖区检察院诚邀您投票支持“先进集体”3号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先进个人”4号陈佩銮。微信直接扫描二维码参与投票,感谢您的关注和参与!
每个微信号每天只能投票一次,即日起至12月25日。每次分别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案例3个类别进行投票,每个类别必须且只能选择10个候选对象投票。
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
来源:龙湖区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龙湖视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