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汕头某通公司的员工蔡某等16人,由于未拿到此前经调解后公司同意支付的工资、生活费、经济补偿金等共计62万余元,到濠江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后,濠江法院高度重视,启动绿色通道,立即对该系列案件建账摸查,展开系统查控。庭上,某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表示公司愿积极履行生效仲裁裁决书明确的支付薪资的义务,但公司因疫情停业暂时没有任何生产经营活动,请求法院宽缓一个月时间用于筹措资金,并承诺在9月10日前全部履行。另一边,为缓解公司的经济压力,各申请执行人在法官的劝导下,均表示同意免除迟延履行利息并予以一个月的宽限期,在宽缓期限内对公司账户、财产不予查控冻结。9月10日,汕头某通公司履行承诺,将上述62万余元的执行款转入法院执行款专用账户,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执行局及时将工资归还工人。
该案件中,濠江法院全面审慎适用执行措施,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维护中小型企业在疫情当下的生产经营活动。
来源:今日濠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