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河畔MIP化改造项目

权威发布|龙湖区检察院依法对马某松等人涉黑案提起公诉



  2021年6月4日,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马某松、马某鹏、马某成、马某洲、马某勇、马某彬、马某东、马某儿、马某森、马某钦、郝某、方某勇、马某豪、马某佳、欧阳某玉等15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向龙湖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相关阅读

检护民生 | 龙湖检察:救助+回访,延续检察温情

龙湖区检察院召开2024年下半年工作部署推进会暨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

龙湖检察拍了拍你,说“中秋快乐~”

龙湖区检察院召开2024年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龙湖区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