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备案对象
经汕头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和注册登记的,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服务的托育机构。
二、备案程序
托育机构向机构所在地的区县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登录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托育机构通过IE9以上或其他主流浏览器登录:https://ty.padis.net.cn进行访问),在线填写托育机构备案书、备案承诺书,并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
(一)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经营或业务范围必须注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或“托育服务”);
(二)托育机构场地证明;
(三)托育机构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证明及健康合格证明;
(四)评价为“合格”的《托育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五)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六)食品经营许可证(由外包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的,需提供外包公司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区县卫生健康部门在收到托育机构备案材料后进行备案审核,在线提供备案回执和托育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
三、咨询电话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0754-88979640
金平区卫生健康局:0754-86738609
龙湖区卫生健康局:0754-88366971
澄海区卫生健康局:0754-85879265
濠江区卫生健康局:0754-87380391
潮阳区卫生健康局:0754-88712528
潮南区卫生健康局:0754-87914447
南澳县卫生健康局:0754-86802611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17日
来源: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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