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共享电动自行车源头管控,切实压实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出行,10月10日,金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对辖区“嗨早出行”、“松果出行”、“喜骑出行”三家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
会上,交警大队和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分别强调了共享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并就当前共享电动自行车存在的骑行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通报。
同时,针对共享电动自行车使用过程中的“难点、重点、焦点”问题,要求企业:一是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服从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的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营维护,杜绝因共享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影响市容市貌和道路交通秩序等现象出现。二是严格按照审批投放数量执行,不得超数量投放;投放车辆必须经公安交通部门注册登记上牌后方可投放。三是加强内部运营管理,采取技术手段和工作人员劝阻等多种方式方法,坚决杜绝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骑行;禁止2人(含2人)以上共同骑乘同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及时消除交通事故隐患。四是要加强共享电动自行车调度调配,合理分配车辆投放地点,确保车辆能被真正有需要的人使用,真正地做到便民利民。
最后,企业负责人均签订了《承诺书》并表示:坚决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和城市综合执法局的监督管理,积极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日常规范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消除共享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隐患,共创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供稿:陶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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