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大视野中,才能看清一座城市坚守的初心使命。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改革开放的春风劲吹神州大地,以雷霆万钧之势,拨正中国巨轮的航向。
1980年8月26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广东、福建两省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设置经济特区,并批准实施《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
风从海上来,万里势如虹。那天起,一座南海之滨的边陲小镇,以跃上潮头的姿态在中国改革史上出场,自此落地生根、迎风拔节。
四十二载风雨兼程,初心如磐。自珠海经济特区建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一代代特区人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以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在改革开放进程中谱写了壮丽篇章。
“经济特区不仅要继续办下去,而且要办得更好、办出水平”——习近平总书记铿锵有力的话语,宣示新时代改革开放走得更稳、走得更远。
四十二载踔厉奋发,接续奋斗。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上,新一代“弄潮儿”乘势而上,迈着“二次创业”再出发的豪迈步伐,奋力奔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
珠海市第九次党代会擘画了珠海未来五年发展的美好蓝图,吹响了“产业第一”的冲锋号角,一场拓发展空间、强产业载体、引优质企业的攻坚战在特区热土上全面打响,激荡出生机勃勃的发展气象。
产业兴则城市兴,产业强则城市强,产业的高度决定城市的高度。
珠海经济特区成立42周年,我们再次审视思考,也再次摇旗呐喊;我们更加坚定自信,也更加豪情满怀——
坚持“产业第一”,拼珠海一个崭新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