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6年12月18日下午举行的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技能考试和笔试成绩及有关面试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侦查类书记员考生技能考试和笔试成绩(按名次顺序排列)
根据技能考试(占50%)和笔试(占20%)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12名,名单(准考证号)如下:
二、报考综合类书记员考生技能考试和笔试成绩(按名次顺序排列)
根据技能考试(占50%)和笔试(占20%)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12名,名单(准考证号)如下:
三、有关面试事项的通知
1.面试时间定于2016年12月27日(星期二)上午9:00开始,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地点: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检察院(磊广大道西墩路口北侧检察院办公楼)6楼。
2.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在当天上午8:30前按时到达考场6楼候考室候考,考生未能准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严禁考生考试期间携带、使用通讯工具。
3.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
4.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5.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评委提问。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评委的提问回答,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签编码显示。考生对评委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评委重新念题。
6.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