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preview机动车经积水路段须减速通过,这不仅是一种公序良俗的道德要求,也是交通法规的规定。然而,有个别驾驶员驾车经涉水路段时不仅未减速,反而加速通过,对这样的行为必须予以惩处。近日,在市区中山路大华路口附近,一名驾驶员就因驾车加速通过涉水路段而被罚款200元、记扣3分。
这起事件发生在本月1日下午五点多。据目击者吴女士说,当时,适逢下大雨,市区中山路大华路口附近的路段出现严重的积水,不少过往的行人和机动车均小心翼翼,慢速通行。但有一辆白色汽车不仅没有减速,反而加速通过。当时,马路上骤然水花四溅,车身周围形成了“水幕”,不少经过的市民纷纷“中招”,周边其他过往行人见状,也紧急闪躲。正在现场用手机拍摄路面积水情况的吴女士立即拍摄下这一场面。
那汽车开得非常快,水溅得很高,有两三米高,对面的行人,包括摩托车都溅了浑身,溅得满脸是水,还“吃”到嘴巴里。
——目击者 吴女士
随后,目击者吴女士将这段视频发到网上,引发各有关方面的关注。交警部门随后迅速介入调查,确定涉事驾驶员为刘某武,并传唤他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处理。
原来那个路段我印象水没有那么深,但是越开越深,所以,我一怕,就加大油门,变成把水溅起来,淋到了行人。
——涉事驾驶员 刘某武
对此,民警对刘某武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经过积水路段时,加速通过,严重威胁到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通行,刘某武这种行为属于交通违法行为,我们依法对他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扣3分的处罚。
——交警金平大队五中队指导员 黄学楚
刘某武表示,今后将引以为戒。
以后如果遇到下雨的天气,积水的路段,我会尽量慢慢开过去,或者绕道通过。
——涉事驾驶 刘某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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