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游泳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22〕201号)和《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办监督函〔2022〕8号)要求,7月以来市卫生健康局对国家下达的年度随机监督抽查的34家游泳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并指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游泳场所的水质进行监督抽检,经检测29家游泳场所游泳池水质合格,5家不合格。市卫生健康局对抽检不合格的5家游泳场所责任单位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并进行了第二次抽检,第二次抽检结果全部合格。此次抽检主要检测了游泳池水浑浊度、游离性余氯、pH值、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尿素;浸脚池水余氯。现将有关抽检结果予以公示。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8 月29日
来源:局执法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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