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汕头市委专项巡察公告
按照省委专项巡视巡察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安排,2022年8月下旬至10月下旬,市委专项巡察组将对6个市直单位及对应的区(县)直单位,24个镇(街道)和39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
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2个市委专项巡察组负责巡察的单位、值班电话及邮政信箱予以公布。同时,为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对巡察工作人员的监督,市委巡察办开通巡察工作人员监督专用电话,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附件:
中共汕头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3日
来源 | 汕头纪检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