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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 龙湖区检察院吴玉莹同志获"汕头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近日,龙湖区检察院吴玉莹同志被汕头市委授予“汕头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从检12年以来,她一直奋战在刑事检察办案一线,累积办理各类刑事案件2000余件,凭借过硬的业务本领及丰富的办案经验先后获评“广东省侦查监督业务标兵”、“广东省检察业务尖子”等称号,入选广东省普通刑事犯罪检察工作人才库,并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她深知身处基层刑事检察一线,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充分考虑办案效果,力求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运用业务知识和业务经验,在自己的岗位上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贡献一份力量。



她,在捕诉合一的改革下,积极适应,勇于面对工作挑战,发挥好捕诉一体背景下检察官对侦查全过程掌控的优势,多次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及时对案件关键证据的收集、固定、完善提出意见,将庭审要求的案件质量标准向侦查环节传导,从源头上打牢证据基础,对案件定性、处理起到实质性的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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