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聚焦社会治理新实践新探索,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提升监督工作质效,推动形成了“强化法治保障促进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等亮点项目。全市高度重视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工作,构建起党政主导、部门主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我市加强立法谋篇布局,突出经济发展、改革攻坚、文明创建、公共卫生、民生保障、城市管理等六大领域,编制三年立法规划。探索市域社会治理领域的立法规制,确定社会治理领域立法事项48件,出台42部地方性法规规章,首创制定《关于强化法治保障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决定》《预防与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和《汕头市行政裁决规定》。完善改进立法体制,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有效推进,出台《汕头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全国首创执法清单公开制度;出台《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条例》,创新规定涉侨纠纷处理解决机制;协同潮州、揭阳制定《汕头市潮剧保护传承条例》保护潮剧文化。同时,持续建强立法队伍,设立立法研究中心,引进一批法学硕博士参与立法,建强基层立法联系点75个,畅通民意反映渠道,为保障市域试点工作、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新动能提供法律保障。
为使法治实施体系更加完善高效,我市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推进审批流程优化,实现市级行政许可类事项即办率90%、网上可办率98%;制定并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出台或修订《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配套制度,2020年以来审查各类行政决策事项2239件,涉及标的金额约778.13亿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及“两法衔接”机制,推广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指引,推动综治中心实体化运作,建立四级联动工作模式,打造“综合执法+部门专业执法+联合执法”的镇(街道)与区(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体系,起草《汕头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初稿),出台、制定有关规范指引及实施意见,以严格执法保障政策执行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地见效,发布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效提升。
我市还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健全案件评查规定,制定《汕头市检察机关检察官办案职权划分暂行办法》;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出台民事速裁工作规程,推动形成“简案快办+诉调对接+智慧审判”的办案模式;健全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反馈落实制度,推进“双联动”机制+“多元化”监督+“全社会”参与模式。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巡察监督贯通融合的工作模式,将全方位的监督成果转化为依法治市的实际效能;加强司法公开,全市法院文书上网比、庭审直播案件比和审判流程有效公开率不断提升;推进电子化诉讼体系建设,完善“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实现办公办案信息化智能化,以科技助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此外,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构建1161个服务实体平台,依托现有“家长学校”平台建立500个村(社区)法治教育点,广泛设立诉讼服务站、法官工作室23个,设立巡回法庭6个,持续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法治宣传6591场次,完成法律援助945宗。
来源:汕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