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上午,汕头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姚伟锋带队到龙湖区检察院督导降低诉前羁押率等刑事检察工作。龙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介志,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魏德明及第一、第二检察部全体检察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市检察院督导组首先听取了龙湖区检察院关于诉前羁押率等相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完成情况的汇报,针对龙湖区检察院当前推进降低诉前羁押率等刑事检察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建议,并对省检察院近日下发的《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逮捕条件操作指引(试行)》进行了详细解读。随后,姚伟锋传达了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庆元对龙湖区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的指示要求,要求该院要深入落实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把以诉前羁押率为主的各项关联指标抓实抓好,持续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刑事检察工作质效。
张介志检察长表示,龙湖区检察院将严格落实市检察院督导组提出的工作要求,以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为导向,进一步转变理念,强化相关工作措施,全力推动龙湖区检察院降低诉前羁押率等刑事检察工作提速增效进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