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项天保主持会议,副主任刘辉、林锡波、李绿岸、马翔、陈伟波、林曼,秘书长卢壁辉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黄海、万云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法制委委员、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林雪萍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意见,决定免去谷元新的汕头市财政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林雪萍为汕头市财政局局长。会上举行颁发任命书和就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汕头市潮汕菜特色品牌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汕头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关于《汕头经济特区实施河长制规定(草案)》的说明,听取市人大社会委关于《汕头市潮汕菜特色品牌促进条例(草案)》和关于《汕头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修订草案)》的审查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委关于《汕头经济特区实施河长制规定(草案)》的审查意见。会议还分组审议了上述法规草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汕头市2022年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汕头市2022年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表决通过关于批准汕头市2022年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还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强化法治保障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