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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学习新颁布的检委会工作规则





龙湖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学习

新颁布的检委会工作规则

8月18日上午,龙湖区检察院组织召开检察委员会专题学习会议,集体学习最高检新颁布施行的《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龙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汉金主持会议,全体检委委员参加学习。

会议由杨汉金检察长解读《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于2020年6月15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自7月31日起施行,共有八章四十条,对检察委员会的机构性质、组成人员、讨论决定的案件和事项范围、会议制度、会议程序等方面作出了比较科学明晰的规定。



杨汉金检察长表示,新的工作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修订进行了相应调整,明确检察委员会为办案组织和重大业务工作议事决策机构,提出设专职委员、担任检委会委员的资深检察官应当具备相应条件,委员发表意见顺序有了新变化等等,对规范检察委员会工作,保障检察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他要求,全体检委委员要认真学习新的工作规则,确保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保证检察委员会每次议事决策都做到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检委办要依据工作规则严格审查拟上会的案件和事项是否符合上会要求,落实会议制度,规范会议程序,对检委会的开展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为检委会依法规范议事决策打牢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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