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0-24时,汕头市无新增确诊病例、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汕头市卫生健康局提醒市民一、保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做好自我防护,坚持“防疫三件套”:坚持佩戴口罩、社交距离、个人卫生;牢记“防护五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二、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积极配合健康排查、健康码查验、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如果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防控,依法追究责任。三、从省外或疫情发生所在地市旅游、出差返汕后,请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观察14天,做好健康监测。四、在没有接种禁忌证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市民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五、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报告属地村(社区)、酒店或工作单位,并戴好口罩,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诊治,就医过程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022年7月11日,市卫生健康局调整核酸检测采样服务点名单如下:
温馨提示
如遇极端天气
汕头市常态化核酸采样点
将停止开放
请广大群众知悉
2021年1月13日,市卫生健康局调整全市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名单如下:
2022年7月4日,市卫生健康局调整全市指定医疗机构发热诊室名单如下:
2022年2月28日,市卫生健康局调整全市新冠病毒疫苗定点接种单位名单如下:
编辑:林俊龙
校对:翁夏
审核:陈群
来源:汕头橄榄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