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龙湖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假借销售口罩名义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沈某坤批准逮捕。该案系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疫情以来,龙湖区检察院首宗批准逮捕的涉疫刑事案件。
案情回顾
经查,2020年1月23日前后,犯罪嫌疑人沈某坤因沉迷赌博导致经济窘迫,为筹集赌资,其利用疫情期间群众急需购买口罩的心理,在明知自身无法获取口罩货源的情况下,仍通过微信朋友圈在网络上发布售卖口罩信息,吸引他人关注联系购买口罩,先后骗取三名被害人定金共计人民币10250 元。沈某坤在收取被害人转账资金后均未实际发货,而是将对方微信拉黑或编造借口拖延时间,并将所获赃款用以赌博挥霍。
该案由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沈某坤被抓获归案后,公安机关依照与龙湖区检察院建立的防疫期间办案信息通报机制,及时向龙湖区检察院通报该起案件。龙湖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反应,于2月1日指派第一检察部负责人依法提前介入该案,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提出侦查取证意见,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于2020年2月10日将该案提请龙湖区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龙湖区检察院经依法审查,于次日便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沈某坤批准逮捕。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接下来,龙湖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完善与公安机关的涉疫刑事案件信息通报机制,加强审查逮捕、起诉等刑事检察工作,切实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大局稳定,为龙湖区打赢防控“战疫”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检察官提醒:在全国防控疫情期间,任何利用疫情实施的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疫情当前,广大市民务必提高防范意识,购买口罩、酒精、消毒水等防疫用品时,请一定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确保产品质量和资金安全,切勿轻信网上发布的所谓“国外代购”、“特殊渠道”、“低价批发”等虛假信息,一旦被骗一定要及时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