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2年汕头市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含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质安中心,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2022年节能宣传周(月)和全国低碳日的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建科函〔2022〕459号)要求,我局制定了《2022年汕头市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5日
2022年汕头市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
工作方案
为广泛宣传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建科函〔2022〕459号)(附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绿色低碳,节能先行。
二、活动时间
2022年6月中旬-7月中旬。
三、主要活动安排
各单位围绕“绿色低碳 节能先行”的宣传主题积极开展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活动,认真组织本地区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活动的实施。
(一)组织参加2022年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启动仪式。
6月17日,在我局设立分会场,组织各区县(含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企业代表通过线上会议方式参加2022年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启动仪式,开启本年度建筑领域节能月活动的序幕。
(二)组织参加“民法为民 粤建越美”普法达人知识挑战赛。
各区县(含功能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相关单位、相关行业协会、企业及在建工程项目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通过扫描二维码等方式积极参与“民法为民 粤建越美”普法达人知识挑战赛活动,在节能宣传月期间通过在线答题竞赛专题宣传《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贯彻宣传绿色发展理念。
(三)开展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工作宣传。
以讲座、专题报道、培训等形式,宣贯《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建筑环境通用规范》《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广东省绿色建筑检测标准》等技术标准。
(四)悬挂海报横幅,营造良好氛围。
在全市各公共场所、在建房屋市政工地沿道路一侧、各预拌混凝土和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悬挂节能宣传月海报和“绿色低碳 节能先行”“发展绿色建筑,实践低碳生活”“建筑节能齐行动,绿色低碳新生活”“绿色、生机、低碳、希望”“与绿色相约,与低碳同行”等标语横幅,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带动全社会用实际行动实施节能降碳。
(五)媒体系列宣传。
在网络、公众号、自媒体平台等开设专栏开展以“绿色低碳 节能先行”为主题的宣传报道,宣传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措施、宣传绿色低碳、节能减排的发展理念。
(六)组织开展建筑节能宣传走进民众系列活动。
各区县(含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安中心要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城乡建设节能管理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纵深推进节能宣传,组织不少于1场“走进学校”“走进社区”“走进工地”等建筑节能主题宣传活动。
(七)举办绿色建材认证培训会。
召集各区县(含功能区)住建部门、监督机构,部分建材生产企业代表,召开全市绿色建材认证培训会,介绍绿色建材政策和认证实施情况,解读绿色建材产品相关认证实施细则、流程,加深各级住建部门和建材生产企业对绿色建材认证推广工作的认识,推动建材生产企业绿色品质升级。
四、其它事项
请各区县(含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质安中心于7月15日前将本地区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活动情况(含活动照片)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局建筑科技发展科。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建科〔2022〕4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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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活动方案》
来源 |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