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河畔MIP化改造项目

汕头法院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二 | 依法惩治侵害老年人财产权利犯罪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典型案例

02

郭某钿诈骗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郭某钿因赌博输钱萌发骗取他人钱财的想法。2017年6月起,被告人郭某钿虚构自己有房产以及帮助落难老板等借口,骗取时年62岁被害人余某容和时年79岁被害人章某惠的信任,先后多次向两位被害人借钱,合计从被害人余某容处骗得人民币8000元和一只黄金手环,从被害人章某惠处骗得人民币65250元及四件黄金首饰。被告人郭某钿将上述骗取的财物用于赌博。2019年2月14日,被告人郭某钿被公安机关抓获。

裁判结果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诈骗老年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故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郭某钿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典型意义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爱老助老是社会成员的共同责任。但是,一些不法分子却利用老年人同理心共情力强、认知较弱等特点,虚构各类急需用钱的借口,博取老年人同情,蒙骗老年人“入局上套”,让很多老年人防不胜防、上当受骗。依法惩治侵害老年人财产权利犯罪,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本案中人民法院严格依法办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厉惩治被告人多次诈骗老年人财物的犯罪行为,彰显了依法守护好老年人“养老钱”,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的坚定决心和态度。

END

来源:中院研究室

编辑:融媒体工作室










相关阅读

汕头中院举办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报告会

精彩回顾|2022年上半年广东高院公众号发布汕头法院新闻报道汇总

汕法微讯 | 汕头法院一周工作动态(2022年第11期)

汕头法院打击集资诈骗典型案例 | 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

汕头法院打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 蹭吸=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