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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汕头市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汕府办函〔2020〕2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促进消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汕头市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促进我市居民消费扩大升级工作,研究审议促进消费重要政策和年度工作安排,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落实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郑剑戈(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双德会(市委常委、副市长)

      李 宇(市委常委、副市长)

      陈武南(副市长)

      曾湘澜(副市长)

      林晓湧(副市长)

      赵志涛(副市长)

      李 钊(副市长)

  成 员:陈春松(市政府秘书长)

      陈基平(市政府办公室一级调研员)

      王晓韩(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先宏(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李 翔(市教育局党组书记)

      邱长奕(市科技局局长)

      翁晓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郭德庆(市公安局副局长)

      罗舜煜(市民政局党组书记)

      黄业龙(市财政局局长)

      马 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锋维(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周昭勇(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陈常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黄宏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曾锡洪(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文华(市商务局局长)

      陈桂源(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蔡 榕(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蔡向鸿(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陈捷锋(市统计局局长)

      黄伟鹏(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张振宇(市税务局局长)

      张 皓(人民银行汕头市中心支行行长)

      周玫芳(汕头海关法综处处长)

      宋纪平(汕头银保监分局局长)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由成员单位相关业务科室一名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各区县人民政府参照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对促进消费工作组织领导。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

(转载请注明来源:汕头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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